“互联网+”时代:影视既要价值坚守,又要创新发展
编辑:佚名 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于:2016-5-10 阅读:
互联网思维助力产业升级
“互联网+”战略让影视产业全面升级。因此,打造影视云平台,建立完善内容生产、供给分配、接受消费系统,成为当下影视产业面临的新机遇。在“互联网+”语境下,通过传统电视机收看影视剧的受众也可以互动交流。受众可利用智能手机摇一摇、扫一扫等功能实现跨屏互动,实时发布评论、抽取奖品、参与游戏。针对季播剧和周播剧,创作者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预判观众喜好,从而及时调整创作思路和拍摄方案,以备在随后的播出中赢得更高的收视率和点击率。
此外,利用“互联网+影视+旅游”的产业概念,一些影视剧拍摄基地如横店影视城、上海影视乐园等地,借助影视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成为热门旅游景区,完成集产业园、度假村、旅游、演艺、休闲于一体的产业链打造。现在动辄上亿元投入的影视剧尤其是经典名著和知名IP剧,完全有能力和魅力吸引观众,实现产业升级。我们可以更好地利用粉丝经济,以“互联网+影视+电商”的方式,围绕影视IP打造产业链条,开发周边产品。如知名网络小说《何以笙箫默》开发的同名电视剧和电影,市场反响热烈。电视剧版《何以笙箫默》在播出同时,还利用扫一扫功能,让受众能够在天猫商城实时购买角色同款服饰。总之,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互联网+影视”只是一个开端,而“互联网+影视+其他”将是保持影视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可持续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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