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产业站风口 海口扶持影视企业最高奖励500万
编辑:佚名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于:2016-5-10 阅读:
近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出台《海口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海口本地的影视企业实施税收优惠、补助政策,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达500万。
2014年以来在国家出台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背景下,有不少像海口这样的地方政府均在大力扶持影视、文化产业。
据悉,海口市人民政府出台的《规定》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记者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规定》于2016年4月26日由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规定》对海口市新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影视企业,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实收资本在2亿元(含)以上的,给予500万元补助。实收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不足2亿元的,给予200万补助。实收资本在5000万元(含)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100万补助。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补助。
同时,对海口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影视企业用于海口市影视产业项目的贷款,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期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通过海口市担保机构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并能按时还贷的,给予担保费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规定》还指出,海口市影视企业的专业人才(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演员等),按照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2年内全额给予奖励。若反映海口题材或讲述海口人物、故事或宣传展现海口的电视作品在省级卫视以上黄金时段(19点至21点)播出的,每集给予2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电影作品在全国公映的,每部给予50万元奖励。
多地政府扶持影视行业
海口市政府扶持影视产业,正是影视行业目前受到相关政策青睐的缩影。记者注意到,2014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下发《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支持电影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通知》提到,加大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扶持5-10部有影响力的重点题材影片;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影产业发展;对电影产业实行金融支持政策等。
借此东风,一些地方政府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影视产业发展,实行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政策。上海是中国电影的摇篮,曾诞生中国第一部故事片《难夫难妻》,以及明星公司、联华公司等中国最早一批电影公司。建国后至上世纪80年代末,上海电影出品的作品占全国总量的1/6至1/4,成为全国电影创作生产的重要基地。上海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等9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促进上海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每年安排不少于2亿元支持上海电影产业发展,2亿元涉及从影片拍摄、后期制作、影院改建等产业链各环节。同时对按国家规定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上海电影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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